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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指导
    给招用高校毕业生企业的一份惠企政策清单
    发布日期:2024-06-04 出自:就业信息网-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浏览次数:845次 【打印】 【返回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象: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补贴条件:

    1、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企业招工成本补贴

    对象:企业、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补贴条件:

    1、2024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

    2.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应为首次参保)。

    补贴标准:企业每招用1名符合条件的新成长劳动力给予该企业1000元的招工成本补贴。申报期限:截至到2024年12月31日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补贴条件:

    1、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申报期限:截至到2024年12月31日

    就业见习补贴

    对象:被认定为见习基地的见习单位。补贴条件:

    1、吸纳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3至12个月就业见习;

    2、需为就业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发放生活费。补贴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70元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企业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对象:企业优惠条件:

    1、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优惠标准: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实施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办理:以上政策可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渠道申请,也可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就近申请。咨询电话:0816-235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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