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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就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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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指导
    给高校毕业生的一份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发布日期:2024-06-04 出自:就业信息网-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浏览次数:351次 【打印】 【返回

    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对象:高校毕业生服务内容:

    1.户籍不在本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居住证(暂住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创业证》,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2.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大学生提供免费的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见习、人事档案管理等公共就业服务,以及项目选择、开业指导、投(融)资等公共创业服务。

    3.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4.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补办、改派就业报到证,高校毕业生凭学历证书直接办理城镇落户手续,高校及相关部门按规定转递档案。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对象: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

    申报条件:吸纳劳动者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标准: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象: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在我省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和在我省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

    补贴标准: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高校毕业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对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申报条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个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贴息标准:贷款实际利率的50%。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对象:创办的小微企业吸纳10类重点群体达到规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申报条件: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贴息标准:贷款实际利率的50%。

    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对象: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标准: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就业见习政策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到见习基地进行见习,由见习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不认定为就业,可保留应届生身份。

    *政策办理:以上促进就业政策可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渠道申请,也可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就近申请。咨询电话:0816-2352270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