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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就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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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招聘|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招聘(宣传/人事/管理三岗)
    发布日期:2020-11-09 出自:就业信息网-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浏览次数:244次 【打印】 【返回

    企业介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是北京市体育局直属公益二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全市体育竞赛活动,负责制定年度北京市体育竞赛活动计划,负责全市一级以上裁判员队伍、竞赛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承接市体育局或市体育局以北京市名义申办成功的国际、洲际及全国单项体育竞赛活动或其北京赛区的具体组织和服务工作,单位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2号楼。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2020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新闻宣传岗1人(管理岗位九级)

    办公室人事、党务管理岗1人(管理岗位九级)

    奥运项目管理一部项目管理岗1人(管理岗位九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户口及档案寄存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办公室新闻宣传岗(管理岗位九级)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要求为:新闻传播学类相关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

    (2)了解新闻宣传工作基本理论、法规、政策、流程和方法。

    (3)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完成新闻稿件的编写工作,熟悉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宣传手段,掌握图片、视频编辑软件运用及一定的摄影技巧。


    2.办公室人事、党务管理岗(管理岗位九级)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相关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相关专业。

    (2)中共党员,了解国家及北京市人事管理、薪酬福利等相关政策法规;掌握党建工作基础知识,了解党务工作流程。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文字写作能力及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认真细致,执行力强。


    3.奥运项目管理一部项目管理岗(管理岗位九级)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专业要求为:体育学类相关专业,工商管理类体育经济与管理等相关专业,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研究生专业要求为:体育学类相关专业,工商管理类体育经营管理、体育赛事运营等相关专业,公共管理类体育产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体育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

    (2)了解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体育竞赛管理、裁判员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计算机、网络通讯等信息技术知识及实际操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4日9:30—11:30,14:00—16:30。

    2.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2号楼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三层321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简历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两张。

    4.报名流程

    (1)现场填写报名表;

    (2)资格审查、初审。

    (二)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单位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2.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像。

    3.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三)岗位递补: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单位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我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未参加体检或未通过体检的,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八)考察:到应聘人员的原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我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在45天内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我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我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淼

    联系电话:6304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