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就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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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及同学: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教育部定于2019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学校将举行第五届四川文化艺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选拔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与比赛赛制
学校设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陈原祥校长担任,副主任由赵全贵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罗建光、刘立新、张黎、梁莉、陈娜、罗虹、唐福友组成,负责大赛统筹与领导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就业创业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宣传组织、执行推进、沟通协调、评审推荐等工作。
采用校级初赛(简称校赛)、省级复赛(简称省赛)、全国总决赛(简称国赛)三级赛制。
校赛分为: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学院推荐)、网评。根据校赛排名决定校赛金银铜奖和推荐参加省赛项目。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规定,省赛分为:网评、现场答辩、排位赛等环节,根据排位赛成绩推荐参加国赛项目。
根据国家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规定,国赛分为:网评、金奖争夺赛、金银奖复活赛、冠军争夺赛等环节。
二、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原创、具有科技价值和商业价值的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参赛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和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团队提交的商业计划书如查实有抄袭、剽窃、盗用行为,将以学术不端行为论处,计入团队负责人档案。
4、已参加往届校赛、省赛的项目在技术或商业上有显著提升的情况下可报名参赛,所获奖项须高于往年才可获表彰。
三、时间节点
(一)校赛报名
1.报名(4月5日-6月10日)。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方式(见附件4).未在大赛官网报名的参赛团队将无法获得参赛资格。网上报名成功后,参赛团队须填写《四川文化艺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所有指导教师和参赛队员需签字),连同项目商业计划书(电子版,参考模板见附件5、6)和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于6月12日之前提交至就业创业办公室。
2.网评(6月13日-6月21日)每个项目不少于五名评委参与网上评审。通过网评,产生校赛金银铜奖,并推荐优秀项目进入省赛。
(二)省赛(7-8月):由省赛组委会组织,包括网评、现场答辩、排位赛等环节,根据排位赛成绩推荐参加国赛项目。
(三)国赛(10月中下旬):由国赛组委会组织,包括网评、金奖争夺赛、金银奖复活赛、冠军争夺赛等环节。
四、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五、表彰奖励及任务分配
校赛获奖加学分1分,省赛获奖加学分2分,国赛获奖加学分3分,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全程的宣传工作,重视大赛对促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牵引作用;大力挖掘教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校友项目参赛;按目标任务做好项目选拔。
2.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如已毕业,则为毕业生曾在学院)为责任学院,责任学院在填写《四川文化艺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时须确认指导教师和参赛队员姓名及排序与其真实意愿相符,一经报名,不能更改。
七、竞赛信息交流渠道
1.大赛交流渠道: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信息发布微信公众号:
1、川文艺就创业;
2、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官方QQ群号:746867539(学生群)
3.联系人:
就业创业办公室电话:0816-6357315
龙老师: 13547752771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2:《四川文化艺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报名表》
附件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
附件4:《报名演示》
附件5:《创业项目计划书样本》
附件6:《创业计划书的格式要求》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