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就业中心
联系方式:0816-6357158
工作邮箱 : 2483455709@qq.com
绵阳:涪城区机场东路83号 知行书社
梓潼:梓潼县永利街929号学工部3层
就业举报监督电话:0816-2390321
校企沟通工作QQ群:568195226

应聘人员需下载并填写《国家大剧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在指定位置粘贴个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发送至国家大剧院招聘邮箱
依据招聘岗位要求、报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提交的应聘材料真实性负责,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安排下述程序。
(二)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按实际合格人员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任职能力、胜任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政审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择优甄选候选人,并确定为拟组织考察人选,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实践考察。拟组织考察人选同时进行政审,并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
(五)聘用(入职)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拟聘人员中符合更高管理或专业技术级别条件的,聘任级别视岗位需求和考察情况而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采取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应聘者应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畅通。未入围者均不另行通知。
(二)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为准。
(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联系方式
邮箱:djyzhaopin@chncpa.org或办公电话:010-66550945